第26部分 (第3/4页)

来的确是轻快了不少,吃的那些客人剩下的饭菜也比在农村老家里的饭食强多了,虽然如此,但我还是尝够了低人一等或者说是二等公民的滋味。

饭店经理姓陈,是一个精灵鬼怪的小个子。进饭店的当天,他便指手划脚地说,嗨,农哥们,在我这里当打杂,你可要给我记住这几条,他眨巴眨巴两个鼓鼓着的金鱼眼,斜楞着眼神说,首先呢,你不能把自己当成个人物。我心想,我能是什么人物呢?不到这要饭的地步,我会舍家撇业地出来挣这口饭?我耷拉着眼皮点了点头,表示记住了。可是,陈经理不满意了,你点什么头?听明白了吗?我还没说完。见我没反应,他又接着说,说你不把自己当成个人物是好听的,说白了就是要你把自己当成条狗,一条只会干活不会说话的狗。这次,我没敢点头也没敢吭声。他顿了顿又说,这是第一个意思,第二个意思呢,是说你吃饭时也要像狗一样,人吃之前狗不能吃,客人吃完剩下的才能轮到你,明白吗?他阴阳怪气地用邪恶的眼神斜视着我,邪腔恶调地说。

我看到老母亲佝偻着身子,饿得直不起腰来,几个面黄肌瘦的孩子,小叫化子一样饿得哇哇哭叫。我眼睛潮呼呼的,觉得眼泪马上就要掉下来了,我使劲抽了几下酸溜溜的鼻子,暗下决心,不能让这个人看到我辛酸的泪水,不能让没有人性的人瞧不起我耻笑我。

前世无冤今世无仇的,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种态度,我简直都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么阴险苛刻又歹毒的人。但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挣口饭吃,我还是紧咬牙关,咽了几口唾沫,把这口恶气咽进了肚子里。

虽然我穷,但是人穷志不能短。我妈常常这样说,要饭不算孬,放下棍子和别人一样高。凭自己的劳动挣口饭吃,这能算丢人?

精神胜利法还就是挺管用,我经常在心里咒骂他,你不就是个刚从你爹你爷爷身上褪去泥土的城里人,你不就是个小饭店的小经理吗?就凭你这德性,还不知道是用什么扒门子溜沟子的下三烂手段才混到了今天这一步哩,如果你生活在农村,如果你换成我,还说不定你是什么孙模样呢?我用这种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着。

我又想起了我妈曾经对狗的一番精辟论断。她说,……狗眼看人低,这话可是一点都不假,我一辈子见过那么多的狗,别管是大狗、小狗、公狗、*,还是黑狗、白狗、好狗孬狗,都是狗眼看人低。……这狗东西啊!可怜……

我家从来不养狗,不管是什么狗,从来不养。

记得我大女儿玲玲小的时候,也就是大约三四岁吧,在外边玩耍时,不知从哪里抱回来一只小花狗。这么小的一条狗,毛绒绒的像只拳头,还不如一只大点的老鼠,吱扭吱扭地叫起来声音那么细小,让人听着都可怜。玲玲像个宝贝一样抱着不放,我媳妇也帮着讲情,说就留下来养着吧,给孩子权当个玩具。但我妈心明眼亮态度坚决,说别看这么点小狗,好像可怜可爱,你养起它来它就不是个东西了。我态度也十分坚决,在女儿眼泪巴巴的哭叫声中,我还是把这条小狗放到了大街上。爱谁养谁养吧,反正是我们不养,我说。

“忍”字当头,我咬紧牙关,一个月的试用期限总算到了。这个月对我来讲显得太关键了,我没白没黑地干,除了吃饭睡觉,脏活累活份内份外我都干。我想着我妈跟我说过的话,人只有生气气死的,没有干活累死的。按照当时讲好了的,这个月试用合格,不但会给我一百块钱的工钱,还能让我留下来,继续在这里干下去。

我好像拿到了这一百块钱,一张张崭新的票子攥在手中,心里温暖又幸福。这一百块钱能解决不少问题呀,它能买几百斤粮食,解除大人孩子几个月的衣食之忧,它能买部分砖瓦木料,简单地修缮一下被扒掉的几间房屋,让大人孩子有个自己的栖身之所,它还能给孩子们买几件小玩具小衣服……这一切仿佛就在眼前,马上就要变成现实。

想起房子,一阵阵的痛楚又袭上心头。

还亏得拐子大妈死得及时,要不然,我们这一家老少,非得天做房,地做床,非得住到露天地里不可。

白天里给扒掉了房子,晚上与我妈又急火火地去埋葬拐子大妈,媳妇和几个孩子只好在厨房柴禾窝里鳖屈了一夜。到了第二天,我妈做出了个英明的决断,说,走,咱收拾收拾你大妈的房子,先搬到她那里去住着。

我先是有些犹豫,这能行吗?街坊邻居会不会说闲话,再说啦,刚刚偷埋掉拐子大妈,咱这全家一搬过去,村里和大队里的人知道了,能饶过咱?

真是个胆小鬼,我妈不满地说,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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